「西方书籍」脏东西脏在哪里:读道格拉斯《洁净与危险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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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脏”这个字,如今归微生物学管。饭前洗手,生熟分开,进门换鞋,外卖袋子先擦一遍,口罩拉到下巴以下就算失效。这套动作背后站着一门关于病原体的科学:脏等于带菌,洁净等于灭菌,人对污秽的厌恶被解释成一场打了很久的卫生战争。

1966年,伦敦大学学院的一位人类学家把“脏”从医学手里拿了回来。玛丽·道格拉斯在《洁净与危险》第一章开头写下这样一段:

“There is no such thing as absolute dirt: it exists in the eye of the beholder. … Nor do our ideas about disease account for the range of our behaviour in cleaning or avoiding dirt. Dirt offends against order. Eliminating it is not a negative movement, but a positive effort to organise the environment.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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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存在绝对的脏,脏存在于观者的眼睛里。……关于疾病的观念,也不足以解释人在清洁与避讳上的行为幅度。污秽冒犯的是秩序。清除污秽不是一个消极的躲闪动作,它是一次整理环境的正面努力。(第一章《仪式性的不洁》,引文依英文原著自译,下同)

一、一根头发毁掉一碗汤

这段话里有三个断言,一个比一个不受欢迎。第一个关于本体:脏没有实体,它只在被看的时候才存在。第二个关于医学:疾病观念解释不了人的清洁行为究竟有多宽。第三个关于劳动:打扫是一件建造工作。

第二个最容易验证。餐馆地面落了灰,厨师不会惊叫;同一碗汤里漂着一根头发,整碗倒掉,经理出来道歉,客人从此不来了。头发携带病原体的概率接近于零,它造成的实际风险可以用秒表量出来。毁掉一碗汤的理由在别处。

道格拉斯把这个“别处”叫作分类。人的认知需要一个能放东西的架子,架子先于物存在。架子一旦搭好,凡是找不到格子的东西就带上了另一种性质:它无处安放,它弄脏位置。

第一章往后的论证值得慢慢看。她不否认细菌,她否认的是清洁行为可以被细菌全部解释。人类学家在田野里看到的事情对不上卫生学:有些部落把最脏的东西供起来,有些洗得极勤的仪式与疾病毫无关系,有些致命的污物无人回避。行为与病原体之间的相关性,弱到不足以支撑一门学科。

二、鞋为什么不能上餐桌

“Shoes are not dirty in themselves, but it is dirty to place them on the dining table; food is not dirty in itself, but it is dirty to leave cooking utensils in the bedroom, or food bespattered on clothing; similarly, bathroom equipment in the drawing room; clothing lying on chairs; out-door things in-doors; upstairs things down-stairs; under-clothing appearing where over-clothing is expected.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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鞋本身不脏,摆到餐桌上就脏了;食物本身不脏,把炊具留在卧室就脏了,汤汁溅到衣服上也脏;浴室的器具搬进客厅,衣服摊在椅子上,户外的东西进屋,楼上的东西下楼,内衣出现在外衣该在的地方,同样如此。(第二章《世俗的污染》)

这段排比读起来像一份清单,实际上是一张地图。每一条都在说同一件事:某物离开了它的格子。道格拉斯由此给出全书流传最广的判语:

“Where there is dirt there is system. Dirt is the by-product of a systematic ordering and classification of matter, in so far as ordering involves rejecting inappropriate elements.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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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污秽的地方就有系统。污秽是物质被系统化地排序与分类时产生的副产品,因为排序本身包含着把不合适的要素剔除出去。(第二章)

“脏东西就是放错位置的东西”这句话不是她发明的,切斯特菲尔德勋爵在给儿子的信里已经说过。她把这句客厅里的俏皮话,升级成了一套关于秩序如何自我维护的理论。

倒过来读,会看到更硬的一面:没有系统,就没有脏。一个没有分类的宇宙里,万物平等地摊着,谁也弄不脏谁。所谓污秽,是系统为了维护自己而生产的副产品。它标记的是距离,与物质本身无关。

这套机制今天仍然满负荷运转,只是换了几处场景。

第一处是玄关。鞋底带回来的东西,在门外叫土,在客厅地板上叫脏。东亚住宅因此在门口造了一条过渡带:鞋柜、拖鞋、地垫、一道不超过十厘米的门槛。装修公司把它当收纳问题处理,卖的是柜子;住在里面的人执行的是分类法,管的是边界。同样的泥,落在花盆里是园艺,落在床单上是灾难。泥没有变。

第二处是垃圾桶。2019年上海强制分类,湿垃圾要破袋。破袋的物理意义很小,象征意义极大:塑料袋属于“干”的类别,混进“湿”里就是越界,越界的东西必须当场分开。志愿者守在桶边,干的是分类法的现场执行,垃圾处理是附带的事。当年争论最激烈的一条细则是大骨头算干垃圾、小骨头算湿垃圾,理由是骨头太大、降解太慢。一条规则要落进几百万人手里,边界就必须被逐条宣布,细到骨头的大小。分类系统越是要在陌生人之间通用,条文就越像法典。

道格拉斯在书里提过一句容易漏掉的话:秩序的维持,靠的是不断把越界物挑出来。挑的动作本身就在向所有人重播一遍规则。每一次破袋,都是一次小型布道。

三、为什么《利未记》禁猪

第三章是全书最锋利、惹麻烦最多的一章。道格拉斯把《利未记》第十一章的食谱禁令当成一份分类学文本来读。

规则本身写得极有条理。走兽要能吃,得同时满足两条:分蹄,并且反刍。水里要能吃,得有鳍有鳞。飞禽里成群扑食、吃腐肉的列为可憎。四条腿却会跳的,也在禁列。

把这些条件叠起来看,被禁的动物有个共同点:两边都沾一点。猪分蹄,不反刍,一条符合一条不符合。骆驼反刍,蹄不分。兔子看起来在反刍(古人的观察如此),蹄不分。名单上的每一种,按文本自己给出的标准都无法被干净地归档。它们是分类系统的残渣,是那句“有污秽的地方就有系统”在圣经里的第一次现身。

“To be holy is to be whole, to be one; holiness is unity, integrity, perfection of the individual and of the kind.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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圣洁就是完整,是一;圣洁是个体与种类的统一、齐整、无缺。(第三章《利未记》中的可憎物)

同一部书里还有几条常被当作怪谈的禁令:一块田里不许混种两种种子,一件衣服不许混织两种线,牛和驴不许同负一轭。这三条没有任何卫生意义,它们与禁猪共享一个逻辑:混淆种类是一种亵渎。以色列人要做的是把自己从万民中分别出来,分别的方式,是在最日常的三件事上,也就是吃、种、穿,每天演练一遍分类的完整。饮食法在这里是一门身份技术,营养学是两千年后的事。

这套读法在1966年震动了圣经学界,因为它把“原始迷信”翻译成了一套可理解的理性。二十五年后,它被人从内部拆走一角。

拆的人是雅各布·米尔格罗姆(Jacob Milgrom),犹太拉比出身,后来成为伯克利的圣经学者。他在1991年的《利未记》注释里提出另一条线索:整部《利未记》的道德轴线是生命与死亡,血即生命,所以血不能吃;列为不洁的动物多与腐食、捕食、食尸相关,它们离死亡更近。照这个读法,禁忌的核心是避开死亡,分类表只是外壳。

米尔格罗姆的批评切中要害。道格拉斯的解释能说明“为什么是这几种动物”,说明不了“为什么偏偏以死亡为界”。分类的整齐,有可能是后人回填的美感。

道格拉斯没有硬顶。1993年,她在《旧约研究杂志》发表《利未记中被禁的动物》,把立场分成两半:承认米尔格罗姆对《利未记》的读法更有文本依据,同时坚持分类分析在其他民族志材料里照样成立。一篇文章,让第三章从定论降级为一种读法。学术界少见这种体面的退让,也少见退让之后理论还站得住。

要让这本书的位置更清楚一点,还得把前后两排人摆出来。它站在罗伯逊·史密斯与弗雷泽的对面,那两位把古代禁忌解释成粗陋的误解;它借了涂尔干与莫斯《原始分类》的框架,把分类当作社会本身的形式;它与列维-斯特劳斯的结构主义靠得很近,又不肯把一切归成二元对立的心智语法;弗洛伊德在《图腾与禁忌》里给出的那套解释,被它当作需要绕开的障碍。写这本书的人师从埃文斯-普里查德,那位前辈写过阿赞德人的巫术,教给学生的是一种耐心:先承认别人的说法内部有逻辑,再谈对错。这份耐心被用在了《利未记》上。

四、穿山甲的两张脸

第三章留下一个漏洞:既然越界物该被清除,为什么有些越界物反而被供起来。

答案来自道格拉斯自己的田野。1949到1950年,以及1953年,她在比属刚果(今刚果民主共和国)开赛河流域的莱莱人(Lele)中间住过两年多。莱莱人的宇宙里有一个中心动物:穿山甲。

穿山甲长鳞,像鱼;没有牙,吻部细长;住在洞里,走路像爬行动物;却属哺乳,一次只生一胎。它同时符合好几个格子的特征,没有一个格子能把它装下。莱莱人把它当作生育崇拜的核心,猎杀有严格的时节和规矩,肉只给特定的人分食。它是最神圣的,也是最危险的。

同一种越界,在两条路上被使用。系统稳固时,越界物被当作污染清除;系统需要更新时,越界物被当作启示供养。道格拉斯在第六章写下一句话,值得整段背下来:

“Granted that disorder spoils pattern, it also provides the material of pattern.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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失序破坏图案,同时也提供图案的材料。(第六章《力量与危险》)

这句话把整本书从“秩序如何自保”翻到“秩序如何生长”。污秽不只是要被扫掉的东西,它还是新图案的原料。占卜者、先知、艺术家、疯子、外来者长期站在这个位置上:他们说的话不属于任何现成的格子,因此既被驱逐,也被倾听。

公共层面的当代版本是几年前的流调。“污染人群”的划定依据是轨迹,病毒载量缺席:某个小区、某趟航班、某个颜色的码。分类系统在紧急状态下生成得极快,快到规则先于事实;撤回得极慢,慢到一个人已经解除隔离,邻居看他的眼神还没解除。这套机制的高效与它的残酷是同一件事的两面,它不需要知道那个人是谁,只需要知道他不属于哪一格。

更贴身的一种发生在考核表上。一个人既做技术又做商务,在两套评价体系里都不算自己人,年终评级时被两头往外推。能力没有问题,位置有问题。他被当成越界物处理掉了,处理的方式很文明:调整岗位,重新对齐。

五、这本书的毛病

最重的一处,是神的空位。道格拉斯终身在做的,是把仪式解释成社会自我维护的技术。这套解释越成功,神的位置越空。她自己是虔诚的天主教徒,这个矛盾一直没有正面解决,只在1970年的《自然象征》里用“格/群”两个维度把信念写成社会形态的函数,等于把问题推得更远。信教的人读到这里会有被解释掉的感觉,这种感觉是对的。

第二处,是解释的力度与整齐不匹配。分类学能说明“为什么是这些东西”,说明不了“为什么这么怕”。把咖啡杯搁在书架上只让人皱眉,一碗汤里的头发让人作呕。心理学家保罗·罗津(Paul Rozin)做过一组著名的实验:把巧克力做成狗屎的形状,受试者拒绝食用;把橡皮糖说明成巧克力味的糖,受试者依然拒绝。知识改变不了感受,形状决定一切。罗津的解释是厌恶指向会腐烂、会死的东西,指向人身上那部分动物性。这与分类模糊只有部分重叠,剩下那一部分,道格拉斯的框架装不进去。

第三处,是权力被轻轻带过。谁有权颁布分类表,谁在执行时被豁免,规则改动时谁先受影响,这些问题书里谈得少。她的分类像一台自动运转的机器,而现实中的分类表总是有人签字、有人收费、有人拒签。

第四处是措辞。1966年的英文里,“primitive”这个词用得很自然,那种“我们/他们”的分法今天读着刺眼。2002年Routledge经典版的新序里,她自己回应了这一点,也承认这本书把秩序想得太稳固,低估了混乱的常态。

六、怎么读,谁会失望

版本:原题Purity and Danger: An Analysis of Concepts of Pollution and Taboo,Routledge & Kegan Paul,1966年伦敦初版;2002年Routledge Classics版附作者新序,自评三十五年后的得失,这篇序值得先读。中译:黄剑波、柳博赟、卢忱译,民族出版社,2008年9月,“国外人类学名著译丛”,282页。译文整体可靠,两处要留意:pollution译作“污染”,容易读成环保议题,原意更接近“玷污”;symbolic一律译“象征”,而她的用法更接近“秩序的可感形式”。

读法上,前四章连着读;第八章《内部区隔》例子密,第一次可以略过;第十章《系统的破碎与更新》留到第二遍,那一章谈系统崩塌时的样子,比全书其余部分更像预言。

适合谁:做分类、做审核、做社区、做城市管理的人,读前四章会不断想起手上的活。写小说的人读第六章。对仪式有敌意的人,读完会松动一点。

谁会失望:想找卫生科普的读者;想找文明批判金句的读者;想在书里找“如何断舍离”的读者。这本书不给方法,它只给一副新的眼睛。

道格拉斯的公式有一个前提:社会有一套大致共享的格子。今天的情形是格子本身在碎。推荐流按兴趣分格,身份政治按立场分格,跨国家庭的孩子同时活在两套禁忌里,一个人上午在一种分类法里是正常人,下午在另一种里是污染物。格子互不相通的时候,“脏”不再指向某样东西,它开始指向某个人。谁有权颁布分类表,这个问题她留在了书外。

正文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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yccjack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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